房地产企业应争当“优秀企业公民”
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(记者傅琰)“企业公民”是国际上通行的用来表达企业社会责任的新术语。随着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意识的觉醒,近年来,“企业公民”的一些理念开始深入到一些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中,成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。部分房地产界人士近日指出,在推广“企业公民”的理念中,房地产企业尤应率先争当优秀“企业公民”。

    中国住宅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教授说,中国房地产市场当前正处在一个变更时期,行业比较年轻,但是房地产行业却处于重要支柱产业的地位。房地产的发展历史、社会环境与房地产行业所承担的责任之间有很大的差异。因此,房地产行业现在还没有成为受人尊敬的行业,许多房地产企业现在还没有成为让人信得过的企业。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,大力提倡房地产行业争当“优秀企业公民”有特别的意义。

    房地产企业如何履行好“企业公民”行为?顾云昌认为,一是房地产企业需要更多地关注农民工的生存问题;二是房地产企业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。

    浙江广厦集团已经将《企业公民发展年度报告》列入了企业发展规划。董事长楼忠福说,过去企业讲社会责任仅限于社会公益、慈善等范畴,而“企业公民”理念却把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提升了一个层次,使得对所有者、对员工、对消费者、对政府、对环保、对公益慈善等的责任成为一个系统的责任体系。“企业公民”理念的提出对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都有很大助益。

    楼忠福说,当前老百姓对房地产企业有一定看法,此时房地产企业更应履行好社会责任,争当“优秀企业公民”。对高涨的房价虽然房地产企业不一定能压下来,但是房地产企业完全可以做到提供好的产品、不哄抬房价、不控制市场、不囤积土地,尽量优惠消费者。

    楼忠福同时建议,我国应将企业公民建设提升到法律层面,明确企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,建立推进企业公民建设的政府机构和协调机制、建立企业公民建设指导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。

 
发布时间:2007/10/5